{{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原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於114年6月29日修正發布,並於同年7月1日施行,相關配套措施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4年7月1日公保字第11410601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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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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