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 一、 | 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26日文源字第1143035601號函辦理。 |
| 二、 | 文化部為鼓勵國小至高中學生運用圖像與視覺語言發揮創意,親身前往各文化基地感受藝術美感、人文關懷與「地方創生」的永續共好精神,並發掘地方文化的美好及魅力,爰辦理旨揭活動。 |
| 三、 | 本活動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星期五)止,申請者請以學校為單位,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報名參與,活動相關資訊請參考原函及簡章。 |
| 四、 | 本案執行單位為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倘有相關諮詢需求,請逕洽該研究院蔡先生(02-77074964)或陳小姐(02-77074965)。 |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1-02
{{ $t('FEZ014') }}2026-03-27|
{{ $t('FEZ004') }}2026-01-02|
{{ $t('FEZ00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