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創意潛力,透過多元藝術競賽活動,提升本市藝術創作之涵養,發揮創意教育推廣及教育領航功能,特辦理本競賽。
二、本案報名日期、比賽日期及地點、參加對象等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3月16日(星期一)止。
(二)比賽日期: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中壢區興國國小(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三、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考量參賽者權益及場館空間密閉,為避免人數過度密集、互動密切,易於發生相互感染情形,同時參照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22507號函「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暫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