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午餐秘書
{{ $t('FEZ002') }}學務處|
本校供應膳食,肉品一律依照教育部學校衛生法規定,採用國產生鮮食材: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定,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二、本校午餐採購工作手冊有關食材管理方面之規定,均符合學校衛生法等相關規定,其中肉類與蛋類及水產品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 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可追溯來源牧(漁)場之蛋品、肉品或水產品。
三、另為確保加工肉品及再製品之安全,學校供應膳食之加工肉品、再製品仍應溯源,並以國內在地肉品之再製品為限。
四、桃園市盛產黑毛豬,肉質成熟度好、且肉質Q彈及 膠質豐富,桃園市農業局特別於5月份提供具有CAS標章認證的黑豬肉,供應給本市全區242所國中小學校營養午餐入菜,讓全校師生享用。
五、黑毛豬肉入菜預定日期:七年級由沅益於5/20供應;八年級由津味於5/19供應;九年級及教職員由逸馨園於5/20供應。
{{ $t('FEZ003')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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