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09年4月25日(星期六)08:00開始
二、地點:福豐國中(桃園市延平路326號)。
三、注意事項:
1.請攜帶准考證、鉛筆、藍黑原子筆及修正用品;禁止攜帶任何電子器材入場。
2.准考證遺失或當日忘記攜帶之考生,請於測驗開始前至試務中心辦理補發。
3.本次因受疫情影響,不開放家長入校陪考,一律在校門口下車,由工作人員引導進校園;大型樂器(揚琴)可開放開進入校門階梯前下樂器。
4.109年4月25日鑑定招生考試當天,因防疫期間校園不開放,故不提供考生家長及伴奏人員停車。
5.進入校園一律需配戴口罩,僅在「視唱及專長樂器」術科測驗時可暫時取下口罩應試,應試結束應立即帶回口罩。
四、試場配置圖,如附件一。
五、109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公告事項,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