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5月20日師大社教字第1091012586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及教學品質,並致力於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增進各類課程教學質量,促進樂齡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爰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三、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請文化局轉知所轄相關社會教育機構(如:博物館及圖書館等),請社會局轉知所屬長青學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以及請樂齡學習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及學校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四、109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
(二)第一階段評選:109年7月31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三)第二階段評選:109年8月底。
(四)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五、隨文檢附評選計畫書1份。
六、活動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助理,電話:02-77493807,E-mail:ntnu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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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26
{{ $t('FEZ014')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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