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2、3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公告(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本次缺額以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如下:
專任輔導 虛缺(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 1
二、報名日期:
第1次招考: 109年10月12日08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資格:第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招考: 109年10月13日08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
(一) 具有「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若第2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3次甄試。
第3次招考: 109年10月14日08時至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資格: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
(一)具有「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含輔系及雙主修)畢業者。
※報考專任輔導注意事項:除第1次甄選,需具有「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合格教師證書外,第2、3次甄選尚需具有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含輔系及雙主修)畢業,始得報考。
三、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 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第2次招考: 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第3次招考: 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四、其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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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0-06
{{ $t('FEZ004') }}2022-01-25|
{{ $t('FEZ005')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