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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第二次甄選簡章
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身心障礙預估缺,預計110年3月2日出缺)
二、官職等:五等280薪點34,916元
三、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四、名額:1
五、性別:不拘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以上畢業
(二)熟悉辦公室文書作業軟體尤佳。
(三)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ㄧ般行政業務(含家長會業務)。
(二)學校財產之建檔、盤點、報表之編制、統計等事項。
(三)文具用品之購置、領用、統計及採購、處室加班及預算登記等。
(四)勞、健保業務(含勞退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應繳文件、報名方式及甄選日期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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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25
{{ $t('FEZ014')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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