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4月6日府教學字第1100346994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新埔國中因學生數不穩定,110學年度普通班預估將有減班致教師超額情事。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4-14
{{ $t('FEZ014') }}2021-05-14|
{{ $t('FEZ004') }}2021-04-14|
{{ $t('FEZ005')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