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有關預計於110年7月底前退休、辭職或資遣人員,其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觀光旅遊額度得改列自行運用額度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0300231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指揮中心於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後,多次呼籲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致部分預計於110年7月底前退休、辭職或資遣之公務人員,恐未能於在職期間完成請領國旅卡觀光旅遊額度;為配合防疫政策及兼顧是類人員之權益,同意各機關預計於110年7月底前退休、辭職或資遣之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及工友(含技工、駕駛),其國旅卡觀光旅遊額度,得改列自行運用額度。
三、另有關本府適用勞動基準法且領有國旅卡人員,預計於110年7月底前退休、辭職或資遣者比照前開規定辦理。
四、至相關國旅卡檢核系統調整方式,可參考國旅卡政府機關操作手冊或洽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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