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辦理。
二、 前揭要點第6點規定:「申請本補助之受理時間自當年度一月十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自本(110)年1月10日受理以來,由於申請相當踴躍,經費業已用罄,爰依規定停止受理。
三、 有關停止公告事宜,請逕至本局官網參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s://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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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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