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113年4月26日興中適性字第113000008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入學優待措施說明如下(詳請參閱附件1): |
(一) | 免試入學:為使各就學區「優待方式」之標準一致,採「比序項目總積分加百分比」計算,依受災情形之嚴重程度分為一到四級,依序四等級之級距進行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總積分之加分(第一級加分6%、第二級加分5%、第三級加分4%、第四級加分3%),並以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2位;另有關變更就學區部分,依變更就學區後該區之優待方式辦理。 |
(二) |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加學科測驗總分2%方式辦理。 |
(三) | 上開各管道學生身分採擇優處理,學生先以一般生身分進行分發,未獲錄取者,再以前開優待方式及外加名額辦理,外加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1%為原則。 |
(四) | 受災學生參加本年度各入學管道之報名費用,全部免費。 |
{{ $t('FEZ003')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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