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13年5月6日桃客綜字第1130004467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表揚公告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參選方式如下: |
(一) | 自行參選:由參選人以本人名義自行申請。 |
(二) | 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學校或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機構)推薦,且應繳附被推薦者親自簽屬之同意書。 |
三、 | 檢附「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表揚要點(含報名表)」及「桃園市客家卓越貢獻人員2024年參選注意事項」各1份。 |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5-14
{{ $t('FEZ014') }}2024-06-13|
{{ $t('FEZ004') }}2024-05-14|
{{ $t('FEZ00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