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轉知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113年9月16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提出,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5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76022號函辦理。 |
二、 | 如有疑問,請逕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陳姝融,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51或臺中市崇倫國中承辦人魏國鼎組長,電話:04-23712324分機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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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9-10
{{ $t('FEZ014') }}2024-10-10|
{{ $t('FEZ004')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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