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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及降低非洲豬瘟風險,桃園市"廚餘全回收"政策開始宣導囉!
愛地球很簡單,只要做到廚餘源頭減量、或是廚餘全回收,就可減少廚餘混入垃圾後排出,永續愛地球!
(一)執行方式:宣導廚餘源頭減量,惜食淨零概念及推動桃園市 「廚餘全回收」政策,不再區分生、熟廚餘,而是區分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廚餘。
(二)分類方式:
1、可回收廚餘: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生、熟食物及其殘渣,瀝乾排出後,交由清潔隊沿街收運之垃圾車,或所設置之廚餘回收桶進行回收。
2、不可回收廚餘:蚌殼、蚵殼、榴槤殼、鳳梨芽冠、玉米芯、甘蔗皮、竹筍殼及牛、羊、豬大骨等硬質、柔韌類與其他難分解物,併入一般垃圾排出。
(三)相關罰則:若經發現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淨零綠生活,惜食零浪費;廚餘全回收,永續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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