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學對會考成績有疑問,請參閱以下說明與附件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若考生未到複查現場,而是由考生家長、監護人代為申請複查,則請務必出示可證明與考生關係之文件。
(二)申請時間:114 年6 月8 日(星期日)至6 月9 日(星期一)每日9:00~16:00。
(三)受理單位:桃園考區試務會—桃園市立大溪高中(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641號)。
(四)申請方式:應檢附以下資料親自至桃園考區試務會辦理。
1.114年國中教育會考桃園考區試務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請自行參閱簡章附件請自行參閱簡章附件11,第54頁並列印並列印)
2.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國民身分證、健保卡等,驗畢歸還)。
3.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影本1份。。
4.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1個,以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應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名稱:大溪高中;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641號),應貼足新臺幣35元郵票。
(五)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50元整(繳費方式僅限現場繳交)。
(六)複查處理及回復.桃園考區試務會於收件後進行成績複查作業,並於114年6月17日(星期二)前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複查後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複查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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